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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bourne_express 於 2008-4-29 11:36 PM 發表 
「五月二日」120名香港區火炬手的名單經已公佈

火炬手十大規條
1)每人獲贈一本介紹奧運火炬歷史、概及注意事項的小冊子
2)全套服裝由奧委會提供,包括長袖上衣、短褲、短襪及運動鞋,另配備奧運五環標誌的頭帶(用來束頭髮)及護腕
3)不得剪裁大會提供服飾
4)不得佩戴誇張飾物
5)火炬傳遞前不得洗滌大會提供的服裝
6)手持火炬時,京奧標誌必須面向前方
7)火炬必須高舉過頭
8)須於1分30秒內完成160至180米路程,不能太快或太慢
9)交接火炬時,必須以右手交棒、左手接棒
10)盡量保持笑容,可向途人揮手
資料來源﹕綜合受訪火炬手 - 明報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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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bourne_express 於 2008-5-1 04:50 PM 編輯 ]